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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专用英语学院监考守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1、监考老师应提前50分钟到逸夫楼一层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答题纸,然后直接到考场,期间保证试卷安全;

2、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书写在黑板上;整个考试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开考场或在考场内进行与考试无关的工作;

3、考试正式开始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以考生到达考场教室时间为准)。考试开始60分钟后允许考生交卷,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

4、考生入场时,监考教师须检验其学生证或一卡通,并确认其在学生签到表上签字。监考教师还须负责试卷安全,并引导考生按一定顺序就坐,例如隔行或隔列就坐;

5、考试开始10分钟前,监考教师宣读《考生守则》,组织考生按规则要求将手机(关闭状态且取消闹钟)、手表、书籍、资料、电子记事本等物品放到考场前方(或后方)指定位置,并严格检查考生执行情况;

6、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开启试卷袋,发给每位考生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等资料,指导考生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教学班级等信息;

7、监考教师负责宣布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听力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保持考场安静以免干扰考生,听力部分结束后可以走动监考。监考教师应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9、监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尚余时间;

10、考试规定时间到后,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两位监考教师共同收回试卷及答题纸,分别清点份数。确认无误后,监考教师宣布考生带好个人物品有秩序离场;

11、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试卷及答题纸分别按照相应顺序排列整理,连同考务袋内所有领用物品一起送回逸夫楼考务办公室,并在试卷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12、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签字领取自己班级的试卷并按学院相关要求进行阅卷,切勿在监考结束后将试卷自行带走;

13、监考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领取、分发与回收试卷、答题纸/卡、磁带/光盘等,并按要求整理试卷与答题纸/卡,并认真仔细填写考场记录表,杜绝考试作弊。作弊的个人或学院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4、为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负责老师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各考场进行巡视。

15、若考场出现任何违纪现象或紧急状况,请在第一时间联系负责人。